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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古玩店打工三年,女友嫌我穷跟了秃头店长。 失业当天,我在街边摊花200块买了块垫脚石。 切割机下,原石露出帝王绿光芒的刹那,整个市场沸腾了。 神秘买家当场开价百万,我强忍激动正要点头。 却瞥见人群中,前女友挽着店长的手,正贪婪地盯着我手中的翡翠。 “等等,”一个清冷女声突然响起,“这块石头,我出三百万。”
汗水浸透了我身上那件洗得发白、领口已经磨出毛边的廉价T恤,黏腻地紧贴着后背,像一层甩不脱的耻辱。正午的烈日毫无遮挡地砸在古玩市场坑洼不平的水泥地上,蒸腾起一股混杂着尘土、劣质熏香和隐约尿臊味的灼热空气。我拖着沉重的脚步,每一步都像踩在烧红的炭火上,手里紧紧攥着一个瘪塌的硬纸箱,里面是我在“博雅斋”三年打杂生涯的全部家当——几本翻烂的旧书,一个掉了漆的搪瓷杯,还有一件印着店名、此刻却显得无比刺眼的工作服。
三年前那个满怀憧憬、以为能在这个行当里学点真本事的大学生,如今只剩下这副狼狈的空壳。而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,此刻正清晰地烙在我的视网膜上。
就在街角那家油腻腻的小面馆门口,我的女友,不,现在应该叫前女友张倩,正小鸟依人地依偎在一个矮胖的身影旁。那是“博雅斋”的刘店长,头顶中央那一片油光锃亮的“地中海”,在毒辣的阳光下反射着刺目的光晕,活像一颗卤过的巨型咸鸭蛋。他那只肥厚油腻的手掌,此刻正肆无忌惮地搭在张倩纤细的腰肢上,手指还意有所指地摩挲着。张倩脸上挂着一种我从未见过的、混合着谄媚与得意的笑容,仰头听着刘店长唾沫横飞地说着什么,不时发出做作的娇笑。
“……小陈啊,年轻人,心气太高不是好事。踏实点,像你这样,在店里扫扫地、擦擦灰就挺好,别整天琢磨那些你够不着的东西。”刘店长那带着浓重烟味和优越感的声音,仿佛又在我耳边响起,伴随着他拍在我肩膀上的、带着施舍意味的几下,“至于小倩嘛,跟着你也是吃苦,我这是帮她脱离苦海,你得谢谢我才对。”
一股滚烫的、带着铁锈味的腥气猛地冲上我的喉咙,又被我死死咽了回去。谢谢?谢谢他榨干我三年廉价劳力?谢谢他撬走我视如珍宝的女友?谢谢他今天早上用一句轻飘飘的“店里效益不好,你明天不用来了”就把我像垃圾一样扫地出门?纸箱粗糙的边缘深深硌进掌心,带来一阵尖锐的刺痛,却远不及心口那片被彻底撕裂、又被狠狠践踏的荒芜。
我猛地扭过头,强迫自己不再去看那令人作呕的一幕,视线在混乱嘈杂的街边摊上茫然扫过。那些真假难辨的瓶瓶罐罐、泛黄的字画、生锈的铜钱……一切都像蒙上了一层灰败的滤镜,模糊而遥远。世界只剩下喧嚣的噪音和胸腔里沉闷如擂鼓的心跳。
就在这时,我的左脚踢到了什么东西,一个趔趄,差点摔倒。低头看去,是一块灰扑扑、毫不起眼的石头,棱角粗糙,表面沾满了泥污和油渍,被随意地扔在一个卖旧瓷器的地摊角落,充当着压住摊布的垫脚石角色。摊主是个满脸褶子、昏昏欲睡的老头,眼皮都没抬一下。
鬼使神差地,我蹲下身,捡起了那块石头。入手冰凉粗糙,沉甸甸的,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……质感。就在我的指尖触碰到它冰冷表面的瞬间,一股难以言喻的灼热感猛地从眼球深处炸开!
“呃!”我闷哼一声,眼前骤然一黑,仿佛有无数根烧红的钢针狠狠扎进了视神经。剧痛排山倒海般袭来,我下意识地捂住了眼睛,身体蜷缩起来,冷汗瞬间湿透了鬓角。耳边市场的喧嚣仿佛被一层厚厚的玻璃隔绝,变得模糊不清。
这突如其来的剧痛来得快,去得也诡异。几秒钟后,那钻心的灼痛如同潮水般退去,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奇异的冰凉感,缓缓浸润着酸胀的眼球。我惊疑不定地放下手,试探着睁开眼。
世界,变了。
阳光似乎不再刺目,空气中浮动的微尘轨迹清晰可见。目光扫过地摊上那些瓶瓶罐罐,一些极其微弱、几乎难以察觉的朦胧光晕在少数几件器物上隐隐浮现,颜色各异,有的黯淡如萤火,有的则稍显明亮。而当我的视线,重新落回手中那块刚刚带来剧痛的丑陋垫脚石时——
嗡!
一股强烈到刺目的绿光,毫无征兆地从石头内部爆发出来!那光芒是如此纯粹,如此浓郁,如此生机勃勃,仿佛将世间最深邃森林的精华都浓缩其中,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、沁透心脾的凉意,瞬间穿透了粗糙污浊的石皮,直接投射在我的视网膜上!那绿色,霸道地占据了我全部的视野,深邃得如同寒潭,又璀璨得如同初春破土而出的第一抹新芽,带着一种君临天下的磅礴生命力!
帝王绿!
这三个字如同惊雷,在我一片空白的大脑中轰然炸响!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狠狠攥住,又猛地松开,开始以近乎疯狂的速度撞击着肋骨。呼吸变得无比困难,每一次吸气都带着灼热的痛感。我死死攥着这块其貌不扬的石头,指关节因为过度用力而泛白,身体控制不住地微微颤抖起来。是幻觉?是刚才剧痛的后遗症?还是……我死死盯着那团只有我能“看见”的、在石头内部汹涌澎湃的、几乎要满溢出来的帝王绿光芒,一股近乎荒诞的狂喜和极致的恐惧交织着,瞬间淹没了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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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老……老板,”我的声音干涩沙哑得厉害,像砂纸摩擦,“这……这块石头,怎么卖?”我竭力控制着语调的平稳,指向那块依旧散发着“绿光”的垫脚石。
摊主老头懒洋洋地掀开眼皮,浑浊的眼珠瞥了一眼我手里的东西,又扫过我身上廉价的穿着和手里那个寒酸的纸箱,嘴角撇了撇,带着毫不掩饰的轻蔑:“哦,垫脚的玩意儿,你想要?给两百块,拿走。”那语气,仿佛在打发一个捡破烂的。
【全文基于原著人设创作,不涉及原著剧情,可当原创阅读】 【好消息】:她穿进了人尽皆知的《歌剧魅影》。 【坏消息】:她穿的是恐怖片版本! 一觉醒来,薄莉穿越到了十九世纪。 雾霾严重,肺结核流行,卫生条件堪忧,一脚一坨马粪的十九世纪。 更糟糕的是,她穿成了马戏团里的一名演员。 ——女扮男装的演员。 这是一个女性剪短发、穿裤子会被严厉审判的年代,没人怀疑她的真实性别,大家只当她是一个清秀过头的男孩。 然而,随着时间的流逝,她个头一点一点拔高,女性特征也越来越明显……马戏团人多眼杂,再这样下去,她女扮男装的事情迟早会露出马脚。 临走前,她拽上了马戏团里一个饱受虐待的少年,打算跟他白手起家,另组一个马戏团。 · 薄莉不知道的是,少年性格冷漠怪异,如同一头多疑的疯狗,随时准备置她于死地。 在他看来,薄莉胆小、贪婪又懒惰。 这样的人,迟早会抛弃他,另谋出路。 就算她是真心要跟他搭伙,看到他的相貌后,也会抛弃他。 ——既然如此,为什么不主动杀死她? 这样就不必看她惊慌失措的神情了。 谁知,她并不胆小也不懒惰,相反聪明又冷静,并且丝毫不厌恶他的相貌,也不讨厌他古怪的性格。 他们成为了非常合拍的合作伙伴。 可惜,美梦终究是要醒的。 一天下午,他站在门后,听见她对一个年轻英俊的男子说道: “……你再这样说,我就生气了,我现在是单身。” “埃里克?他是我弟弟。”不知对方说了什么,她诧异地笑了一声,“我们岁数相差这么大,怎么可能是夫妻。” · 从这天起,薄莉就产生了强烈的幻觉,总觉得有人在暗中窥视自己,呼吸近在咫尺,仿佛就在她的身后。 幻觉日益加重。 到后来,她后背紧贴墙壁,都会觉得墙中有人在看她。 对方的视线一日比一日露骨,一日比一日炽烈。 似乎随时会穿墙而出,来到她的身边。 【阅读预警】 1、疯狗年下,粘人精男主,目光寸步不离女主的那种。 2、年龄差为6岁,是指穿越前的女主X男主。穿越后,男女主同岁。 3、《歌剧魅影》有很多个版本,这次写的是恐怖片版本(不是指某一部恐怖片,而是整体风格),非人感较重,性格行为可能会比原著更加偏执过激。 4、女主前期会有点害怕男主,但很快就会乐在其中,假如男主的一举一动不戳女主xp,那还有什么意思。 5、封面为约稿,可以自留欣赏,禁止转载/盗用。 6、段评已开,不需要任何门槛,但禁止出现影响其他读者阅读体验的评论,如KY、代入真人明星、联系三次元等评论,看到会删除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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